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排污许可发证存在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日期:2023-10-0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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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排污许可发证存在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2023岳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3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要求,现将我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排污许可发证存在发证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在推行排污许可方面,湖南省虽然发证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发证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率100%,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整改措施:

全面开展质量核查。配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的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排污许可持证单位开展证书质量核查。

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试行)》,不断完善排污许可发证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证后管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发证质量;严格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和执行报告审核,将排污许可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双随机范畴,加强证后监管,确保排污许可制度落实落地。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配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285家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开展质量核查,现场反馈问题清单,指导督促所有持证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聘请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联合会商审查制度,提高发证质量;严格证后监管执法,对不按要求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排污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办理涉排污许可行政处罚案件2件。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我市将认真落实《湖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要求,依托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排污单位信息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要求,指导排污单位完善排污许可证信息填报,督促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加强证后监管,对不按要求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排污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彻底杜绝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的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0730-5202650

 

 

                              汨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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