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程阳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晖同志分管自然生态保护与土壤环境股、生态环境督察股、机关党建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寻念同志分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甘正平同志分管环评与污染排放股、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卫国同志分管办公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及核与辐射管理股。
党组成员、纪检员张忠胜同志分管科技与财务股、纪检联络室、机关工会。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旭日同志分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驻园区执法大队。
副科级督察专员周波同志分管法规与标准股,协管生态环境督察股,负责江南片环保督察。
副科级督察专员李朝辉同志分管宣教与监测股,负责四严四基创新试点工作,协管生态环境督察股,负责江北片环保督察。
副科级督察专员胡志勇同志分管人事股,协管生态环境督察股,负责园区片环保督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雄同志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波同志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