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程阳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寻念同志分管综合协调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及核与辐射管理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甘正平同志分管生态环境监督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卫国同志分管环评与污染排放股,负责扶贫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晖同志分管自然生态保护与土壤环境股、科技与财务股。
党组成员张忠胜同志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宣教与监测股、机关工会。
党组成员黄旭日同志分管机关党建室(纪检联络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驻园区执法大队。
总工程师周波同志分管法规与标准股,协管生态环境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