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扎实实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着力点,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相促进,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要求。严格按照2024年汨罗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以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重点宣传普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疫苗管理法、医师法、献血法、生物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医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普法原则。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各自领域普法宣传教育,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协调推进落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针对执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要利用集中学习、以案释法、现场普法、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监管对象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监管对象守法意识。
三、工作任务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普法队伍建设,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每年开展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举办、参加学法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深入人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学习教育重点内容。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要根据各自职责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12”护士节、“6·14”献血日、“8·19”医师节等重点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四)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持续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师法》、《中医药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
(五)持续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法普法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结合医疗卫生服务,特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义诊等,主动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应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法守法能力,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局相关股室要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情况(总结、照片、信息等)及时报送卫健局政策法规科。(普法责任清单见附表)
(三)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对各单位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附:汨罗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汨罗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 |||||
序号 | 普法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 | 备注 |
1 | 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内容学习 | 宣教股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全年 | |
2 | 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宣传 | 机关党建室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全年 | |
3 | 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 法规股 |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 全年 | |
4 |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习宣传 | 疾控股 | 疾控中心、各医疗单位 | 4-6月份 | |
5 | 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学习宣传 | 职业健康股 |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医疗单位 | 4-5月份 | |
6 | 开展《母婴保健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 | 基层卫生股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5-7月份 | |
7 | 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学习宣传 | 血防办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5月份 | |
8 | 开展《献血法》、《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学习宣传 | 红十字会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6-7月份 | |
9 | 开展《中医药法》学习宣传 | 中医股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7月份 | |
10 | 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学习宣传 | 医政股 |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医疗单位 | 8月份 | |
11 | 开展《精神卫生法》学习宣传 | 疾控中心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10月份 | |
12 |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习宣传 |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10-12月份 | |
13 | 开展《艾滋病防治条例》学习宣传 | 疾控中心 | 其余股、室、各二级机构 | 11-12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