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文旅广新字〔2017〕13号
关于推荐汨罗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全市各乡镇,各相关项目保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精神,切实加强传承人保护,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汨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从汨罗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附件1)中推荐代表性传承人,一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在特定领域内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并被公认为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具备独立民事资格的公民。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一)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岳阳市级的项目传承人;(但其所传承的项目可以再申报1-2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三)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四)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五)承续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未满5年;
(六)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向市文旅广新局提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该项目保护单位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条件、标准,向市文旅广新局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
(三)市文旅广新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议、实地考察,提出符合条件的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由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颁发传承人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岳阳市级、省级、国家级传承人名单将从市级传承人名单中产生,不再单独申报。
三、推荐材料
(一)推荐意见:各项目保护单位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并形成正式文件报市文旅广新局;
(二)申报书: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传艺情况;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贡献;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身份证明复印件;履行传承义务的承诺;申请及授权书;项目保护单位意见;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意见;(见附件2)
(三)其他材料: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及照片(电子版文件名须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项目保护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充分发挥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市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
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三)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印制并胶装,一式3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及照片等辅助材料原件存入U盘或发送至905074310@qq.com邮箱,一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请各申报单位务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汨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曼,联系电话:0730—5230686 15073014306
报送邮箱:90507431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汨罗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览表
附件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汨罗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资源类别 |
资源名称 |
入选各级名录情况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1 |
民间文学 |
屈原传说 |
湖南省级 |
市文化馆 |
2 |
民间文学 |
回龙门的传说 |
岳阳市级 |
长乐镇 |
3 |
民间文学 |
大三爷的故事 |
汨罗市级 |
桃林寺镇 |
4 |
民间文学 |
玉池山的传说 |
汨罗市级 |
玉池乡 |
5 |
民间音乐 |
长乐山歌 |
岳阳市级 |
长乐镇 |
6 |
民间舞蹈 |
打倡 |
岳阳市级 |
红花乡 |
7 |
曲艺 |
道情 |
汨罗市级 |
市文化馆 |
8 |
传统戏剧 |
汨罗皮影戏 |
汨罗市级 |
市文化馆 |
9 |
民间美术 |
木雕技艺 |
汨罗市级 |
红花乡 |
10 |
民间美术 |
刺绣 |
汨罗市级 |
川山坪镇 |
11 |
传统手工技艺 |
民间龙舟打造技艺 |
岳阳市级 |
屈子祠镇 |
12 |
传统手工技艺 |
长乐甜酒制作技艺 |
岳阳市级 |
长乐镇 |
13 |
传统手工技艺 |
范家园酒粬制作技艺 |
岳阳市级 |
范家园镇 |
14 |
传统手工技艺 |
“土八道”制作技艺 |
汨罗市级 |
市非遗中心 |
15 |
传统手工技艺 |
川山毛笔制作技艺 |
湖南省级 |
川山坪镇 |
16 |
传统手工技艺 |
纸扎技艺 |
汨罗市级 |
城郊乡 |
17 |
传统手工技艺 |
粽子制作技艺 |
汨罗市级 |
屈子祠镇 |
18 |
传统手工技艺 |
土皮粉制作技艺 |
汨罗市级 |
范家园镇 |
19 |
民俗 |
汨罗江畔端午习俗 |
联合国级 |
市文化馆 |
20 |
民俗 |
长乐抬阁故事会 |
国家级 |
长乐镇 |
21 |
民俗 |
屈子祠祭典 |
湖南省级 |
屈子祠镇 |
22 |
民俗 |
汨罗饮茶习俗 |
岳阳市级 |
市文化馆 |
23 |
民俗 |
江南婚嫁习俗 |
汨罗市级 |
桃林寺镇 |
24 |
民俗 |
江北春节习俗 |
汨罗市级 |
高家坊镇 |
25 |
民俗 |
长乐玩龙习俗 |
汨罗市级 |
长乐镇 |
26 |
民俗 |
新市中秋烧宝塔 |
岳阳市级 |
新市镇 |
27 |
民俗 |
归义故事会 |
汨罗市级 |
归义镇 |
附件2: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申 报 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保护单位:
申报地区: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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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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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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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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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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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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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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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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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谱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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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与传承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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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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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成 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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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徒传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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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展演、宣传、讲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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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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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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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一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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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二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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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三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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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四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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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五 |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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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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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及授权书 |
本人申请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文化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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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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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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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审核意见 |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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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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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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