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商务粮食局   日期:2016-12-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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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成品油零售企业

经营行为的通知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近段时间以来,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人员通过巡查发现部分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对外名称、外观标示、装饰装潢上未经批准许可擅自使用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企业注册登记不一致的名称、与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相同相近的商标标示等,扰乱了正常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强成品油市场规范管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市成品油零售企业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名称、外观标示、装饰装潢必须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企业注册登记相一致,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相同相近的商标标示以及有其他足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禁止以倒卖、出租、出借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三、涉嫌上述侵犯知识产权、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及其他成品油经营违法行为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必须在201612月底前自行整改到位。

   四、对拒不自行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且将不予通过本年度年检。  

 特此通知。

 

 

 汨罗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