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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汨罗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四、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七、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预算)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八、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汨罗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审核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栽培、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陆生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进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林业局隶属于汨罗市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下设行政股室和事业单位28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室、规划财务股、造林种苗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行政审批股)、湖南省汨罗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副科)、林业科技推广站、新市中心林业工作站、白水中心林业工作站、桃林中心林业工作站、长乐中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信息中心、种苗站、林业基金管理站、八景木材检查站、林业科学研究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权交易中心、森林公安局(副科)、玉池林场(副科,加挂湖南汨罗神鼎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桃林林场(副科)、白水苗圃(副科)。
二、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由林业局机关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森林防火、油茶产业发展、湿地保护、白水苗圃发展专项、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小三场及税改转移支付支出、玉池风景名胜区、野生动物保护、神鼎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专项等专项经费。(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1、25、26表均为空。)
本单位2021年度收支总预算1401.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85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1401.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57.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85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共1401.96,其中基本支出1286.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2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91.35万元,增7.6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项目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50.5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林业主要项目预算内专项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其中:油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额较上年减少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01.96万元,其中: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8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1.8%。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29%。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2%。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57%。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7%。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为1.78%。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6.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129.63万元,公用经费157.3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油茶产业发展50万元,白水苗圃发展15万元,森林防火及林业站专项15万元,湿地保护4万元,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1万元,小三场及税改转移支付支出20万元,野生动物保护5万元,玉池山风景名胜区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33万元,比上年增加29.23万元,增长22.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5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40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96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7张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115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 包括油茶产业发展项目5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8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2021年林业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