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汨罗市水利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汨罗市政府门户网www.milu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水利局联系(地址:汨罗市高泉北路27号,邮编:414000,电话:0730-5233155)。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依法公开了我局应当公开的全部信息,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本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股室具体承办,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二是制度建设。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剧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更新和完善《汨罗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抓好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和操作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整理报送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们在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机构信息1条、通知公告10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都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全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件,无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社会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水利局 |
2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 |
其中: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决的情况 |
次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