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水利建设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病险水库(水闸)、堤防的除险加固工作;
3、负责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4、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5、负责农村水利有关工作;
6、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办公,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0、完成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水利建设事务为水利局二级机构,决算单位构成只有本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8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12万元,减少17.23%,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随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8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8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12万元,减少17.23%,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随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12万元,减少17.23%,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随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32万元,占6.24%;农林水支出336.76万元,占86%,住房保障支出28.43万元,占0.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32万元,占6.24%;农林水支出336.76万元,占86%,住房保障支出28.43万元,占0.72%。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4.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在农林水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在农林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7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持续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1.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持续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0个、来宾510人次,主要是用于发生的业务往来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74万元,用于开展水利事务业务专业知识培训,人数为10人,内容为水利工程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水利事务建设中心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成达到预期效果,保障3.02万人的饮水安全,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减少洪灾带来的经济损失。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无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无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汨罗市水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