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汨罗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8-10-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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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汨罗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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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汨罗市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水利普法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区域内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监测,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洞庭湖和主要河流及全市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计划、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计划、节约用水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计划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库、水力发电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力发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调处水土保持防治纠纷,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案件,负责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固定资产监管工作;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场水事纠纷,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和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

(十三)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力发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行业的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控意见。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此次部门决算编制的共9个单位:内设机构:局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建管股、规计股、会管中心、工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级机构: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汨罗市水土保持局、水利水电管理总站、汨罗市水利防汛器材站、水利水电施工规划管理站、水利基金征集管理办、汨罗滨江拦河闸管理所、汨罗市城区防汛电排管理中心站。                       

第三部分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6170.90万元,比2016年增加214.88万元,本年决算总支出6170.90万元,比2016年增加214.88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收入617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5.68万元,其他收入235.22万元。2017年支出6170.9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98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88万元,上升3.6%,其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收入5935.6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6%。

(二)其他收入235.2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年度支出6170.9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4.88万元,基本支出开支1935.68万元,占比3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07万元;项目支出开支4235.22万元,占比69%,包括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及事业发展专项。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7.44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合计的66%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9.17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合计的18%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07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合计的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3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 5956.02万元,降低0.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0.34万元,降低0.34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3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4万元,降低0.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0.34万元,降低0.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61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5935.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 10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4万元,降低0.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0.34万元,降低0.34%。 

(二)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170.9万元,基本支出1935.68万元,占比31.36%;项目支出4235.22万元,占比68.64%。其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5989.94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9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0.96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3%。

(三)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6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基本支出算数的100%。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系本年拨付的专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93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1576.51万元,占比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合计359.17万元,占比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合计13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由于公用经费财政预算按定额安排,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公务接待费10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2万元,降低1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万元,降低66%;公务接待费10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2万元,降低5.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3万元,占比20%;公务接待费104.93万元,占比79.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二台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104.93万元。主要为水利部、省、市州单位业务工作检查、督查接待;汨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及防汛应急抢险等接待支出;汨罗市河长制工作的巡河、督查等接待支出;水利项目的检查验收等接待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汨罗市水务局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库及政府采购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 95.4分。全面自评整体支出6170.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汨罗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相关表格及佐证资料,并在汨罗市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17年,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我局连续多年保持市政府绩效评估优秀等次、红旗单位和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03万元,比2016年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设立了水利系统食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单位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单位占地面积4284 m2 ,主要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586.83 m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7年汨罗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