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9-1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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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2〕第216号)第二十四条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初审)→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股对材料进行审批(含审核、现场堪查、决定)→综合窗口办结(证件制作、发证)

  四、办理条件: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七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备注

通用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A4纸1份

通用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A4纸1份

通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明

复印件

A4纸1份

通用

经营人员的学历

或者培训证明

复印件

A4纸1份

通用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说明材料及照片

原件

A4纸1份

通用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者租赁证明

原件或

复印件

A4纸1份

通用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清单及照片

原件

A4纸1份

通用

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原件

A4纸1份

通用

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原件

A4纸1份

  六、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项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

  0730—5222629

  九、监督电话:

  0730—5244007/12345

  十、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十一、电脑申报查询地址

  www.miluo.gov.cn

  十二、手机申报查询地址

  岳办岳好APP、小程序,湘易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