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农业农村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来源: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12-20 11:26
2021年是"八五”普法工作开局之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 年)》及《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制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农业农系统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局全面履行普法责任,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注重理念、机制、载体、方式创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乡村文化融合发展。提升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行政相对人、农民群众尊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为构建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农业依法行政全过程,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农业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系统内部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农业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3.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法规股做好规划、计划、协调、指导等牵头工作,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负责普法责任的落实,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部署。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3、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理论,重点学习法的一般理论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4、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农业部门重点执行的法律法规。
5、大力学习宣传农业部门执行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等,进一步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农委系统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四、工作措施及内容
(一)落实学法用法述法制度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之一,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人事股、办公室、党建室负责)
2.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明确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人事股、办公室负责)
3.健全干部职工法律学法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岗位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农委系统干部职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宪法+基本法+履职相关的专业法”学习模式,不断提高农委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法规股牵头,各单位配合)
二是认真组织“如法网”年度学法考法活动,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网上学法课时,并参加学法考试,保证参考率和合格率。(法规股牵头,各单位负责)
三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集中培训和组织参加全省农委系统执法队员大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技能和办案水平。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法规股负责)
四是建立学法考核制度,明确干部职工年度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明确领导干部晋升任职需经考核测试合格。(法规股、人事股负责)
(二)把普法工作融入到立法实践全过程
利用农业立法过程开展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意见收集和发布制度,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一是在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意见采纳情况。二是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释义解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方便基层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大众理解掌握。(法规股牵头,各单位负责)
(三)把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许可实践全过程
落实行政许可公开制度。一是在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办公场所和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及示范文本等。二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履行告知义务。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主动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并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三是在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过程中,主动告知申请人有关法定义务、责任、注意事项及相关政策法规。四是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法律依据及理由,并告知权利救济途径。(法规股负责)
(四)把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实践全过程
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一是通过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的执法活动过程向执法相对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要用通俗的语言向执法相对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触犯的法律和处罚的依据,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罚的还应当充分说明理由,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实现普法与执法的深度融合。二是进一步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逻辑严谨、释法充分、说理透彻、浅显易懂,并告知相对人权利救济途径。三是建立市级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库,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通过案卷评查活动,每年评选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其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负责)
(五)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化解涉农纠纷实践全过程
畅通投诉、信访、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等化解涉农纠纷渠道,支持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将处理问题、化解纠纷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一是受理或不受理、答复相对人提出的信访请求、投诉意见,要充分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或政策依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要结合个案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二是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必要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建立和落实行政应诉培训制度,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农委系统负责人、法制机构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四是规范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工作。要及时答辩举证,积极出庭应诉,把理讲在法庭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行政诉讼案件,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或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法规股、执法大队负责)
(六)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公共服务实践全过程
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农作物品种审定、植物品种权保护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法规股牵头,各单位负责)
(七)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利用新媒体新媒介传播的全过程
构建以新媒体新媒介为主导,传统媒体为基础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一是加强农业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农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在农业法治宣传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巩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广校等在普法中的作用,建立普法宣传专栏,着力打造品牌农业法治宣传工程。三是培养熟悉农业农村业务的新媒体人才,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方式,通过不同媒介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以及与农委系统相关的国内、国际重大活动日等,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四是加强农业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示范创新、法治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丰富农业法治文化,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五是针对农业管理、农业执法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办公室、法规股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关键在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股室站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普法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创造条件。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作为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包括普法在内的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农业局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分管领导主抓、法规股牵头组织、业务部门各司其责”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依据责任清单(见附件1),每年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依法行政任务,明确应普及的法律法规和拟开展的普法活动,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可检验成果及完成时限。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附件1:汨罗市农业局普法责任清单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汨罗市农业局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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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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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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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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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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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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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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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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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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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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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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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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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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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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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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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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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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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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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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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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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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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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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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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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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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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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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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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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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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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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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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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条例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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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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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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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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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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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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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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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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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股
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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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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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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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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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室 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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