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2〕29号),进一步细化农业农村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现将汨罗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予以公告:
一、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生鲜乳运输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二、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生鲜乳收购站。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三、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种畜禽生产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六、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蜂种生产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七、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蚕种生产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八、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兽药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九、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动物诊疗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十、农药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农药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十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
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十二、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渔业捕捞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信用监管。
十三、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水域滩涂养殖经营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十四、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汨罗市范围内水产苗种生产主体。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8号(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湘易办APP。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信用监管。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