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汨罗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2-08-1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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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指导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运行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农村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合同承包管理等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在全市有关土地承包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及仲裁提供服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及村级财务管理提供服务。

  (二)承担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的统计事务性工作,并协助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

  (三)协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为农村产权规范流转等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等系列改革提供服务保障。

  (四)承担乡村治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事务性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服务性工作。

  (五)承担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1、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办公、财务管理、党建、干部人事等工作。

  2、综合业务股。负责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开展本市范围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审计工作,全面推行和完善村账乡代管、互联网+监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负责维护农民权益、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3、农村土地流转与仲裁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平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及流转备案合同管理,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纠纷信访、调处及仲裁等服务性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经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经管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84.6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994.12万元,增长139%。主要是因为农村土地确权、产权改革、宅基地改革、农业生产发展、合作社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7.4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8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5万元,占15%;项目支出1521.19万元,占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4.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2.6万元,增长111%,主要是因为农村土地确权、产权改革、宅基地改革、农业生产发展、合作社项目资金的增加,收入增加,相应支出也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5.26万元,增长139%,主要是因为农村土地确权、产权改革、宅基地改革、农业生产发展、合作社项目资金的增加,使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万元,占0.71%;农林水(类)支出1597.27万元,占98.56%;住房保障(类)支出11.87万元,占0.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0.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的增加。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0.6万元,支出决算为23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编制人员发放公车补贴,年初未做预算,二是绩效工资的发放。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民减负、村会计培训及村级财务管理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的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社会化服务资金的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7.56万元,支出决算为262.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2.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资金减少。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宅基地改革培训支出的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等;公用经费47.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312人次,主要是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4.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追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5 万元,增加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能增加,办公室维护维修、工会活动、专资专项资金管理费用等开支使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9万元,用于召开改革、管理会议,人数96人,内容为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营管理;举办农村宅基地培训班、开支培训费0.31万元,用于开展干部培训,人数32人,内容为在职干部培训、村会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3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4.0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农村土地确权、产权改革、宅基地改革”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标准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档案管理规范化。2.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3.宅基地管理: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汨罗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确权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施行合同变更、网签等业务,为土地承包延长三十年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产改工作:指导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完善建章立制,做好三资清查,发放好成员证书,建立农村集产权交易中心。 宅基地工作:围绕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完善宅基地制度体系,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重点在“五探索、两完善、两健全”等方面全市全面开展试点。在总结先行试点4镇5村取得的改革成效上,持续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为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土地确权、产权改革、宅基地改革”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土地确权、产权改革、宅基地改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改:1、对产改“回头看”工作制定了路线图、工期表,明确具体要求,各镇产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村扎实开展产改“回头看”工作,对产改“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出具自查整改报告。各镇村于8月27日,全面完成产改“回头看”工作。2、镇村两级审核无误后将成员信息和文件资料于10月10前通过“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报送市级审核。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市在岳阳地区第一个完成信息报送工作任务的县市。3、我市已经成为15个镇、176个村产改专项档案的前期清理和整理,基本完成15个镇、145个村的档案整理和电子扫描。二是确权:已经完成确权信息平台软件升级、平台系统维护、互联互通等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与合理应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土地承包延长三十年前期准备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宅基地:1、健全宅基地审批监管机制,化解“一户多宅”“超占超标”等问题,杜绝“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乱象。2、坚持分批推进、分类探索,率先于桃林寺镇、汨罗镇、长乐镇开展试点,掀起比学赶超新热潮,新华社、学习强国、湖南日报、红网等多次宣传推介典型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产改:1、是部门联动性不够。要将改革工作做好做实,其他相关部门仅限于观望状态,仅经管部门做为改革的一个主力军,从人力、权责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均感心有余而力不足。2、是乡镇专抓业务能力有限,该项工作报表多,既要熟悉财务又要熟悉软件操作,虽然参加了培训,但由于人员异动较大,部分专抓还是不熟悉业务。3、是经费无法得到保障。为切实把该项改革任务做好,通过初步预算,我市需要改革资金1400多万元,虽然财政从去年开始,配套了预算,但资金还不够,严重制约了改革的推行。二、宅基地:1、是思想认识还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宅基地改革是一件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增加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大好事、大实事。2、是工作推进还不快。工作还停留在表面,满足于成立了机构、建立了队伍、进行了培训、做好了宣传,没有更深层次的开展工作。3、是督导检查还不严。在督导检查中对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没有及时总结并推介,对一些问题严重、推进缓慢的单位没有严令整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乡镇必须安排专人专抓,因该项改革跨年度,专业性较强,建议从事专抓人员岗位不能变动过于频繁,新人接手,又要重新培训,造成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必须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经费到位;三是须不断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四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本职工作的满意度。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农村土地确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查清农村土地经营情况,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为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农村土地依法流转,以及农村土地资产向资本转化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基础保障。从而为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产权改革:探索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促推我市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宅基地改革: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机制,为不断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贡献“汨罗样本”。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农村土地确权、产权改革、宅基地改革”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