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岳阳市交通主管部门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含道路、公路水路路政、城乡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编制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划;拟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公路水路路政、道路运政、城乡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依法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标准、规定;协调或配合上级对重大复杂交通运输违法案件、跨线(市、区)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对全市境内的公路水路路政、道路运政、城乡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违法案件查处;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对下放或委托给各镇办理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五)负责依法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违规经营行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联合整治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六)组织或参与跨行业、跨地区联合执法行动。
(七)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道路运输、城乡客运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八)参与全市节假日运输、重大物资运输、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联合运输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室、行政处罚信息中心等机构,设置城区、桃林、长乐、白水、弼时、水上、新市、交通安全质量执法8个中队。核定编制92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4名,中队长8名。执法用车编制数12辆,实有执法车14辆。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录属于汨罗市交通运输局,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5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3.44万元,增长240.53%,主要是因为运管所和港航所机构改革,单位整合,人员增加,收入支出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4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6万元,占67.15%;项目支出345.8万元,占32.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4.44万元,增长240.53%,主要是因为运管所和港航所机构改革,单位整合,人员增加,收入支出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4.44万元,增长240.53%,主要是因为运管所和港航所机构改革,单位整合,人员增加,支出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类支出1052.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1.52万元,支出决算数10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5%,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52.52万元,支出决算为7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运管所和港航所机构改革,单位整合,人员增加,支出费用增加。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3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运管所和港航所机构改革,单位整合,人员增加,支出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29.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6万元,支出决算为42.71万元,完成预算的7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45.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4.04万元,增长87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整合,内设机构执法中队增加,工作协调需要。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用车编制数12辆,实有执法车14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18.7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91万元,占79.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2个、来宾1105人次,主要是各县市来我大队学习单位整合改革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1万元,主要是车辆维护维修费、燃油费用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举行会议;开支培训费0.8万元,用于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交通运输执法学习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85%。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加强超限超载执法工作,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全市境内的公路水路路政、道路运政、城乡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违法案件查处”“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细化,指标完善,绩效目标得到得到较好实现。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30万(含30万以上)专项经费。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30万(含30万以上)专项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