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的管理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短板问题,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6日印发了《岳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支撑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情况,形成方案初稿,书面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3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13项具体任务。
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筹集和统筹安排市级养护补助资金,督促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足额筹集和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督促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行主体责任。县级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足额筹集、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县级养护资金,规范设置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乡级政府负责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督促村(居)委员会做好村道和自然村组道路管理养护工作。乡村两级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设置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吸收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
二是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7351补助标准”),优先用于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不得用于公路新建,不得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落实日常养护资金,日常养护资金按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标准筹措。省、市、县级按照2∶2∶6的分摊比例列入三级公共财政预算。财政和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地方各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进行审计。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从政府资金引导、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与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引入灾毁保险资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三是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养护补助资金分配和养护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县级养护资金到位比例、养护考核结果、养护工程实施成效与市级养护补助资金挂钩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路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专群结合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加强安全与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着力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系,强化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建立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综合管理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农村公路管理业务流程,大力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提高认识,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县、乡、村道的养护管理模式,足额落实县级养护资金。财政、交通等部门要协同联动,管好、用好养护资金。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对各级各相关部门深化改革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充分发挥督导考核作用,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四是推进改革试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大力推广试点成果,加快推进改革工作。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为改革创造有利的工作和舆论环境。
四、实施时间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