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1-01-2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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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在“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许可行政事项148起,查处、处罚涉及非法营运、车辆改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损毁路产路权等行政案件496起,制止马路市场7处、清除非公路标牌5块、清理侵害公路的乱堆乱放行为6起;依法组织实施汨杨公路、骆驼大道、玉池山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持续优化城乡客运服务,荣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和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

2.持续提升审批效率。在前期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优化行政审批,在市政务公开中心设立交通运输窗口,一个窗口对外,实现审批部门、事项、权限、人员集中,行政审批更加便民、高效、公开、规范。同时,继续梳理、编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程序和审批环节,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3.严格规范行政权力。积极梳理、编制、公示权责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操作流程要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管理职责,明确监管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了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4.切实加强过程监管。通过不断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扎实落实“互联网+监管”、“信用汨罗”信息化平台公开制度,优化了营商环境,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增强了监管透明度,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自我监督意识,守住了行政执法底线、提升了行政执法公信力,促进了行业良性发展。

(二)深化改革,严格执法,切实提高行业治理能力

1.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于2020年顺利完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原运管、路政、港务、质监等单位执法职能整合成一支行政执法队伍,有效地消除了职能交叉、多头执法、权责不清的问题。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健全完善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三项制度体系的建立,使案件处理更为细致、严谨,从源头上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责任清单,不定期开展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确保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情况、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度、执法文书的合法性,确保了认定事实和适用条文的准确性。

3.加强执法队伍管理。通过加强执法过程事中监管,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避免了执法人员未经考试合格,参与执法活动。通过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通用法律学习和考试以及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培训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能职责的业务能力素质。在2020年有 25名行政执法人员顺利通过资格证考试,取得了湖南省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资格证。

4.及时调处群众诉求。2020年我局通过12345热线平台和公民、法人上门方式,共受理咨询类、建议类、投诉类案件776起,通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及时收集分析交通运输行业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协商沟通,积极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做到了所有案件受理率达到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无一例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目前,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一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时间短,未深度融合。由于现有执法人员来源于改革前三个独立的执法队伍组合而成,造成彼此对非原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事项相对不熟悉。二是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虽然,邀请了法制专家进行了专题授课,根据交通行业实际,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举办了培训班,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不深、掌握不透。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各级部门、行业各级主管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指示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执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抓,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较好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方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工作。为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局法制股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我局主要负责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内容,明确工作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抓好落实。

(二)带头主动学习,全面提升法治观念。我局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讲话精神,带动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坚持学懂弄通,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强化制度落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监督全面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党内集体民主商议;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落实法治培训教育,增强法治思维、法治观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汨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为目标,对标工作方案,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深化和巩固现有成果,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工作任务。

(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梳理、细化执法事项工作程序、履职要求、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推进执法服装、执法证件样式统一。

(三)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这个短板弱项,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确保在机构重设、资源重组的基础上,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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