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供服务,以便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本局工作透明度。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网站栏目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索取。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2019年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局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通过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信息;也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予以公开;网上或其他媒体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730-5222696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730-5222696,电子邮箱:2136694081@qq.com。
(二)、受理程序
1 、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样表附后),《申请表》复制有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咨询电话:0730-5222696
3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 、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730-5253936,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