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于认真落实《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7]4号)文件精神和市建工办的统一部署,我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及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通知》(汨质安监发[2017]06号),根据要求我站组织3个检查组于2017年4月20日至24日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常态化的定期检查,2017年5月2日至4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整改后的复查,现将检查情况、整改情况通报全市。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检查工程项目24个,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17份。其中高坊中学公租房项目未及时整改回复,富城国际二期3#4#栋项目整改回复后经复查整改落实不到位。
二、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职
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个别项目至今未领取施工许可证;部分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如富城国际二期项目到岗率较低,乡镇项目普遍到岗率低,部分项目存在代签现象。
(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1、工程质量方面
个别项目使用未经审图的施工图施工(楚雄学校食堂改建工程);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标养室,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或同养试块未经标识;个别项目使用的φ8三级钢箍筋直径不达标,梁柱节点箍筋加密不到位,钢筋保护层控制不严格,钢筋连接形式、部位不合格;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未记录坍落度、进场时间、终卸时间,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未签字;混凝土存在局部跑模、漏浆、空洞、夹渣;现场砌体外墙下部20cm未砌筑实心砖,灰缝平直度、饱满度不达标,填充墙上部斜砌砖砌筑不达标,拉结筋设置不到位、无植筋记录、检测报告等;穿楼面管无套管,有防水要求楼面砌体无返边,窗台压顶为入墙,屋面泛水设置不达标等。
2、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现场:围挡不规范,道路、地面硬化不到位、压损未及时修复,车辆冲洗设备设置不到位、不规范,现场材料堆放零乱,标志标牌、安全标语设置不到位。
(2)重大危险源:识别不全,未建立台帐,无三级检查记录,超规模的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未经开工条件审查等。
(3)脚手架:方案未审批,未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现场与方案不符;钢管扣件进场验收未组织或流于形式;连墙件数量不足,剪刀撑、小斜撑设置不到位;安全网质量差,设置不到位;防护栏杆未分色,挡脚板缺失;落地架基础不牢不实;悬挑架立杆悬空;工字钢上落有多根立杆,未经设计计算;悬挑阳台处设置多根工字钢,未对阳台结构进行复核;工字钢锚固木楔未塞紧,压环缺失;钢丝绳夹具设置不到位,钢丝绳未受力等。
(4)支模架:方案未审批,未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未按方案搭设,扫地杆、水平联系杆缺失,梁下未设置承重立杆,立杆间距过大,与外脚手架连接作边梁支模;电梯井内用钢管横向搁置,立杆悬空;后浇带支撑薄弱等。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未进行开工审查,未经检测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施工、监理、安拆单位无顶升加节、增加附着验收记录,施工、产权、监理单位无日常安全维修保养记录;塔吊附着采用非原厂生产附墙件,部分采用焊接;基础积水;吊物不规范,未使用专门吊具。
(6)安全防护、建筑消防和施工临时用电:楼层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水平洞口防护不严,卸料平台及入料口、楼层出料口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电缆设置在脚手架钢管上未设套管,开关箱内设置多个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不满足要求;未设置消防水源或消防水源管径不满足要求;操作层未配备灭火器或个别灭火器失效。
三、处理意见
1、受检项目的质量安全责任单位要针对此次检查及复查后还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见附表),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并将反映整改情况的文字和图片经参建责任单位签章确认后回复我站。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督促责任单位彻底整改,消除隐患,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人员,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2、将不到岗履职的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差别化管理”,在后段的监督工作中,重点查验其到岗履职情况。
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测厚、称重、分色标识等进场验收责任,施工现场要按实际进场验收的钢管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以及根据方案进行书面交底和分段验收;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程序,确保先备案后安装、先检测登记后使用,要落实设备管理责任,确保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人员在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履职到位。
全体监督人员要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假证上岗和不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结合岳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7]10号)文件精神,要严格标准规范,强化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管理责任,督促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人员在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履职到位,确保建筑起重机械不发生恶性倒塌事故。
汨罗市2017年二季度第一次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二O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