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基本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三、非税收入计划表
十四、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七、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预算)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八、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体系保障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10、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负责与市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建投、市交通运输局等对口单位的业务来往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含一个一级单位和四个二级机构独立核算单位。分别为城建档案馆、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
二、预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独立核算单位,单独编制预、决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现有人数101人,其中:在职59人、退休41人、遗属1人。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本级预算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3、24表均为空。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1年度收支总预算958.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56万元,增加1.9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以及专项增加收入。
(一)收入预算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1年度收入958.8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23.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56万元,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以及专项增加收入。
(二)支出预算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1年度支出958.85万元,基本支出668.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6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项目支出290万元(下岗职工困难补助支出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警报器改扩建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3万元、施工图审查专项250万元、城市建设项目综合协调5万元、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专项10万元、背街小巷改造、小游园建设专项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56万元,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以及专项增加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58.8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9.76%。
2、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0.2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8.8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64.12万元,公用经费104.7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下岗职工困难补助支出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警报器改扩建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3万元、施工图审查专项250万元、城市建设项目综合协调5万元、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专项10万元、背街小巷改造、小游园建设专项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72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增加事业人员车补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28.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建设增多差旅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会议费预算20.4万元,拟召开180次会议,人数1658人,内容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施工图审查;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专项、背街小巷改造、小游园建设专项。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01.16万元,其中工程类10865.2万元,货物类85.96万元,服务类2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人防通信设备检查维修和白蚁治理专用,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95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85万元,项目支出29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7张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290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 包括施工图审查专项项目25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8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