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来源: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11-2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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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汨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郑重承诺:不动产登记“六不准”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30-524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