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市13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3年,采取“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利用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汇集调查图斑数据157万余个,全面查清了全市的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23.36万亩(34.89万公顷)。其中,水田463.46万亩(30.90万公顷),占88.55%;旱地59.90万亩(3.99万公顷),占11.45%。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2.85万亩(24.19万公顷),占全市耕地的69.3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6.67万亩(6.44万公顷),占18.4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4.54万亩(3.64万公顷),占10.4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14万亩(0.54万公顷),占1.5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6万亩(0.08万公顷),占0.22%。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华容县、汨罗市、湘阴县、平江县、岳阳县5个县市,占全市耕地的77.66%。
全市另有11.51万亩(0.77万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6.12万亩(0.41万公顷),旱地5.39万亩(0.36万公顷)。
(二)园地30.90万亩(2.06万公顷)。其中,果园8.11万亩(0.54万公顷),占26.25%;茶园5.87万亩(0.39万公顷),占18.98%;其他园地16.92万亩(1.13万公顷),占54.77%。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平江县、岳阳县、临湘市、汨罗市4个县市,占全市园地的81.44%。
(三)林地934.77万亩(62.32万公顷)。其中,乔木林地648.58万亩(43.24万公顷),占69.38%;竹林地137.46万亩(9.16万公顷),占14.71%;灌木林地15.40万亩(1.03万公顷),占1.65%;其他林地133.33万亩(8.89万公顷),占14.26%。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平江县、临湘市、岳阳县3个县市,占全市林地的79.07%。
(四)草地3.83万亩(0.26万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567.3亩(37.82公顷),占1.48%;其他草地3.77万亩(0.25万公顷),占98.52%。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岳阳县、平江县、汨罗市、岳阳楼区4个县市,占全市草地的70.32%。
(五)湿地154.28万亩(10.29万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3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7.93万亩(0.53万公顷),占5.14%;沼泽草地1.36万亩(0.09万公顷),占0.88%;内陆滩涂144.99万亩(9.67万公顷),占93.98%。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岳阳县、湘阴县、华容县3个县,占全市湿地的88.2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0.53万亩(13.37万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3.25万亩(1.55万公顷),占11.59%;建制镇用地24.94万亩(1.66万公顷),占12.44%;村庄用地146.10万亩(9.74万公顷),占72.86%;采矿用地3.95万亩(0.26万公顷),占1.9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8万亩(0.15万公顷),占1.14%。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平江县、汨罗市、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5个县市,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72.26%。
(七)交通运输用地42.67万亩(2.84万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94万亩(0.20万公顷),占6.90%;公路用地15.68万亩(1.05万公顷),占36.76%;农村道路23.52万亩(1.57万公顷),占55.12%;机场用地0.23万亩(0.02万公顷),占0.54%;港口码头用地0.25万亩(0.02万公顷),占比0.58%;管道运输用地414.60亩(27.64公顷),占0.10%。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91.8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2.96万亩(20.86万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8.18万亩(3.21万公顷),占15.40%;湖泊水面112.27万亩(7.48万公顷),占35.87%;水库水面23.00万亩(1.53万公顷),占7.35%;坑塘水面91.01万亩(6.07万公顷),占29.08%;沟渠27.33万亩(1.82万公顷),占8.73%;水工建筑用地11.16万亩(0.74万公顷),占3.57%。总体来看,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岳阳县、湘阴县、华容县、汨罗市4个县市,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1.95%。
“三调”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与第二次国土调查相比,“三调”在调查内容、分类标准、调查精度、技术方法、成果核查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调整和提升,全面客观地反应了我市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也反映出我市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监测保护,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科学统筹生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基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