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人〔2015〕4号
关于辞退许益桂、彭勇军的决定
许益桂,男,1960年1月出生,于2000年调入我局,担任副局长职务,于2014年5月20日被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彭勇军,男,1972年10月出生,于2002年调入我局,担任土地复垦整理中心主任,于2014年4月22 日被湘阴县人民检察院逮捕。
鉴于两人批准逮捕时间已达一年之久,且司法判决程序还有一段时间,为便于我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许益桂、彭勇军予以辞退。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