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4-03-0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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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汨罗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3年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2023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完善普法机制建设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3年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发挥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系。

2.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3.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把八五普法工作列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干部集中学法,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学法用法制度。

(二)加强学习,普治并举,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1.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宣誓、宪法学习、以案释法等系列宣传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下企业农村法治宣传月三送三解三优等普法实践活动,向广大群众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2.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等活动,建立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机制,让法治建设实实在在地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当中,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依托“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91日至10月底共计91人参与“2023年度湖南省财政系统分行业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为100%

3.印发《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财政机关作风建设十不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示法、以案示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激励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坚定为民造福之心。

4.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止2023年我市财政系统通过由湖南省政府举办的执法考试领取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55人。实施执法公开,积极做好湖南省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建设工作,并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公示执法事项40余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90余项,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监督,及时清理废止、撤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相关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及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

5.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督促各预算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梳理预算编制环节、采购环节、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及其他事项等40项十二个方面风控风险点,梳理采购人责任行为清单57条、代理机构责任行为清单73条、评审专家责任行为清单46条。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优化财政服务。进一步完善普法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更好地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截留、挪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项,严禁向行政执法机关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环境。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各项部署,建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中学法常态化;其次,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以党建引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法治融入到财政实际工作中,制定出台《汨罗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听取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深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普法宣传教育的模式和举措还有待创新,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关键点、网格线、覆盖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基层财政所干职工的普法互动及融会贯通;二是近年来财政体制改革对预算管理和财政法治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财政普法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内容专题培训,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财政法治队伍,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系统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把近年新修订实施的财政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并针对网络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切的法治问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案例、图文方式引人入胜地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提升普法宣传力度、普法工作实效和普法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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