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报 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我局以“八五”普法为主线,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导向,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1年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完善普法机制建设、助推普法常态发展。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财政普法工作,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培训财政干部。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始终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财政重要工作来抓,持续强化普法主体责任意识,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执法人员、新进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以案释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旁听庭审制度,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积极组织参加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全局共计87人参与“2021年度湖南省财政系统分行业学法考试”,参学率和考试通过率均为100%,全面激发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热情。扎实做好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在执法管理、服务的各环节,要求干部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推动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养,促进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目前我局考取执法证人员共计83人。
(二)全面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委员会,局主要领导担任局内控委主任,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局内控委副主任,局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内控委成员。内控办设在财政监督股,负责政策拟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成果运用。定期召开内控工作会议,采取以会带训方式认真传达学习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局各股室部门和各乡镇财政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认识。将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重点防范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核心业务风险,同时,加强对各乡镇财政所的指导,督促各乡镇财政所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努力构建财政系统全覆盖的内控体系,持续推动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迈向深入。
2、严肃财经纪律、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各项约束机制,推动财政管理规范有序。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规定,调整差旅费支出标准,出台车改单位公务出行经费预算管理、乡镇机关党组织教育活动经费管理等制度,规范公务支出行为。
3、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把廉洁从政作为基本操守,利用党组会、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反腐倡廉政策精神,不定期组织廉政建设讲座,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观看腐败案件警示片《失守的初心》、《财政工作违纪案例》等,及时研究解决涉财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运用收看和讲座形式于3月、6月、9月、10月、11月等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如“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学习教育,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指定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及时清理废止、撤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公示执法事项40余项,在政府相关门户网站我们及时公示了湖南省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汨罗市财政局90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享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等事项。
2、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督促各预算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梳理预算编制环节、采购环节、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及其他事项等40项十二个方面风控风险点,梳理采购人责任行为清单57条、代理机构责任行为清单73条、评审专家责任行为清单46条。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各部门单位到财政办理业务,由最初接收的股室办理财政内部的所有流程,切实优化了财政服务。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湛益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税政法规股。坚持财政重大决策必须经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税政法规股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实行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化。定期组织普法学习、法制专题讲座、培训,围绕两会、新冠肺炎疫情等热点专题,进一步把握经济形势,深入了解最新财政政策,沟通交流财政工作对策与方法,提升财政工作服务发展能力;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财政系统特权思维、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坚持每年至少集中学法2次,邀请法学专家授课,内容涵盖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让法治建设实实在在地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在严管中彰显厚爱,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平时系统性学习深度不够,零散式学习过多导致学习内容不精;二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覆盖面不广,宣传工作上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规划,普法效果还不十分明显。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把提高政治站位与增强法治意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法治宣传教育,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宣传财政部门所涉及的“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把强化组织保障与优化法治环境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持续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到位,严格监督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执行。
(三)把优化营商环境与诚信法治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备案和清理规范性文件,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有序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