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8-08-1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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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20 17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汨罗市司法局                          

预算编码            113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 8  07 

汨罗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甘彩虹

联络电话

139****5000

人员编制

108

实有人数

108

职能职责概述

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目标1:大力加强法制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建设法治汨罗。
目标2: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管工作。

目标3: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等安置帮教工作。
目标4: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村级人民调解室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前对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降低民转刑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5: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1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实现了普法阵地、重点法律、教育对象全覆盖、深渗透,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大大推进法治汨罗建设进程。

2、做好500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管工作,新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

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平安汨罗建设。

3、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100%,对30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4、组织市、乡、村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医患纠纷2000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00起,预防非正党死亡30起。切实降低民转刑案发率,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72.61

 

952.61

 

20

 

1、局机关

972.61

 

952.61

 

2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72.61

862.61

619.57

243.04

110

 

1、局机关

972.61

862.61

619.57

243.04

11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37.5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8.5

9

 

 

 

1、局机关

 

28.5

9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610.9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610.9

 

 

1、局机关

 

610.9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①于5月份农村法制宣传月(一个月)、9月份青少年法制宣传周(一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户外宣传活动;②于8月份联合市人大组织一次300人的执法人员普法考试;③每半年联合公、检、法组织一次为期半个月的综治展板宣传;④于11月组织全市100多个单位进行普法考试。

目标2:①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②对在矫的50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监管工作③对社区矫正志愿者每半年进行1次业务培训④、每季度对50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1次。

目标3:①对30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到100%;②在高坊第一职业学院建立了两劳回归人员的过渡场所;③建立了委托跟踪帮教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目标4:①组织市、乡、村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次;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医患纠纷2000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00起,预防非正党死亡30起;③对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5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②在全市建立了2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③组织一次法律援助律师培训;④每半年联合普法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次。

目标1:①于5月份农村法制宣传月(一个月)、9月份青少年法制宣传周(一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户外宣传活动;②于8月份联合市人大组织一次300人的执法人员普法考试;③每半年联合公、检、法组织一次为期半个月的综治展板宣传;④于11月组织全市100多个单位进行普法考试。

目标2:①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②对在矫的50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监管工作③对社区矫正志愿者每半年进行1次业务培训④、每季度对50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1次。

目标3:①对30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到100%;②在高坊第一职业学院建立了两劳回归人员的过渡场所;③建立了委托跟踪帮教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目标4:①组织市、乡、村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次;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医患纠纷2000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00起,预防非正党死亡30起;③对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5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②在全市建立了2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③组织一次法律援助律师培训;④每半年联合普法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次。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法制宣传

5次

5次

组织普法考试

2次

2次

时效指标

监督管理矫正人员

500人

500人

 

 

 

成本指标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深化依法治市,积极创建法治乡镇、法治单位

 

 

 

促性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8%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分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黎柳平

副局长

司法局

 

郑望章

纪检书记

司法局

 

黎细义

纪检监察市主任

司法局

 

黄吉淑

计财股股长

司法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黎柳平

 

 

 

 

 

 

                                                         2018  年86   日

部门(单位)意见:

 

 

同意呈报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黎中元

 

                                                       2018 年 8月  6  日

 

填报人(签名):  甘彩虹                   联系电话:139****5000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汨罗市司法局2017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汨罗市司法局2017年共有干职工86人,其中全额拨款编86人,退休22人。下设办公室、基层股、普法办、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政策法规股、政工人事股、计财股、大义律师事务所,管辖15个乡镇司法所。担负着全市综治维稳、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公证和法律服务等职能,是我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7年市财政安排预算经费972.61万元,抵减非税收入20万元,专项经费110万元。

2017年我局整体支出972.61万,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各类专项支出(包括基层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援办案补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律管理)。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共计97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57万;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9万(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7.5万元,每年递减,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5万。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专项经费拨款共计110万元.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共计7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71万元(办案费41万元,装备款3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均全部按进度拨付到位。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7年专项支出共计202.4万:其中基层人民调解支出15.2万;普法宣传支出32.5万,法援办案支出23.4万;社区矫正支出59.6万;安置帮教支出4.8万;收治中心支出66.9万;完全做到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根据《湖南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湘财行[2012]18号)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计财股设立了会计和出纳岗位;对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单例科目记帐,实行专款专用;办案补贴安排发放及时合理;装备采购审批手续规范。做到了各项资金使用严格把关,确保了无挤占、截留、挪用等现像,坚决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对于大型维修建设和大宗装备采购都由单位领导负总责,成立招投标小组和询价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求和报价书,从符合条件的三家供应商名单中选定一家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机关大型修缮项目均由竟标单位做好《投标报价书》和《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后报审计局做《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切实做到了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每个股室都制定年初目标管理任务考核明细,下达了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文件,建立健全了机关各类管理制度,实行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全局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建设和装备采购项目得到实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我局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因业务工作需要,单位预算稍有追加。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我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方面产生的效益日益凸现,为建设法治汨罗、平安汨罗、和谐汨罗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自查我局财政资金均按项目计划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监管机制不够规范,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专项资金预算争取不够到位,部分专项本级财政未列入预算。2017年专项经费仅27.5万,完全没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给予保障到位。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和办法。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改进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征对我局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建立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几点建议:

1、全面保障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上级文件规定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不低于2.2万/人,司法所公用经费1.5万/所,我市财政预算仅1.2万/人,司法所无公用经费预算。请财政部门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的重视,全面保障司法行政的公用经费。

2、切实加强地方专项资金配套。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均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而财政每年仅仅安排27.5万元专项经费。请求财政部门按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地方专项资金的配套,加大对办案业务专项资金的拨款力度,确保汨罗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汨罗市司法局

二0一年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