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融通、调度、平衡、计划预算等日常工作。包括:本级财政城建预算拨款、金融融资资金、土地经营资金、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权经营性资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性资金。健全内控机制,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2、负责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储备与供应计划;严格执行市城区土地“五统一”政策,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收储经营及所属土地资产的处置。
3、负责编制年度市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城市建设资金计划,负责拟定城建项目建设方式与实施方案;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建设期间的投资管理。
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资委授权,对划归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履行经营管理职能,并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5、制订实施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及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权的计划、开发、经营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
6、负责落实市政府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政银合作及组织增信工作,服务政府融资平台,参与政府融资平台开发性金融项目的信用评审;协调与县域中小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助县域经济项目的信贷管理。
7、负责市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债券发行的统筹协调工作;拟订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重组、整合和筹备企业债券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和参与实施,推动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创新稳健地发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包含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科、融资科、土地科、预算股。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此次部门决算编制的共1个单位:汨罗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