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18-06-0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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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财发〔2018〕10

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财政所: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资〔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一级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传达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本通知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格式等要求,认真组织录入,汇总并审核二级单位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报表系统可在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子网站“在线服务”专栏中下载使用。所有相关安装操作流程请自行在QQ群(汨罗国有资产管理群:172275454)中下载学习。

三、一级预算单位应确保按时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报送工作。报表汇总电子数据于2018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10796475@qq.com或上传至国有资产管理群文件中,报表汇总纸质档及分析报告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6月10日前交至国资办。不涉及填报任务的单位于2018年5月31日前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各市直部门(单位)、镇财政所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国资办联系。联系电话:0730-5206376;软件公司技术服务电话:0731-85165945。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