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推 荐 审 批 表
申报单位: 湖南省汨罗市弼时镇高燕村
送审单位: 岳阳市司法局
填表日期: 2017 年 11 月 06 日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批表
所在地 |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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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弼时镇高燕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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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1000字以内) |
创国家示范、促农村和谐,奏响民主法治曲。 近年来,高燕村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司法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坚持民主自治,严格依法管理,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先后获得了“新农村建设模范村”、“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务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及时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村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办事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实现民主法治建设常态化,成立“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人员和措施,健全和完善“党务”、 “村务”、“财务”公开及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为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村干部依法行政,做到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抓好依法治村,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普法规划和每年的普法计划,年初有目标,年终有总结,将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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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
二、多措并举,逐步深化民主建设。 我村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大力宣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充分利用会议,设立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法律图书阅览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把法治宣传融入便民服务的方方面面,零距离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深得村民的信赖。 三、创新发展,依托信息助推发展。 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解决村事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及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使得我村群众能安居乐业,依托手机微信、信息平台及党员、村民小组长搜集村情民意,对矛盾隐患做到提前介入,有效控制,果断处置,定期做好矛盾排查工作,确保矛盾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防微杜渐,激化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将我村民主法治工作推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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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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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司法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州)民政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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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民政厅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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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民政部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