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拟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弼时镇高燕村情况的公示
来源:司法局   日期:2017-11-06 09:20
浏览量:1 | | | |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推 荐 审 批 表

申报单位:   湖南省汨罗市弼时镇高燕村

送审单位:         岳阳市司法局

填表日期:      2017 年 11 月 06 日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批表

所在地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单位名称

弼时镇高燕村

工  作  情  况(1000字以内)

创国家示范、促农村和谐,奏响民主法治曲。

近年来,高燕村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司法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坚持民主自治,严格依法管理,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先后获得了“新农村建设模范村”、“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务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及时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村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办事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实现民主法治建设常态化,成立“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人员和措施,健全和完善“党务”、 “村务”、“财务”公开及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为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村干部依法行政,做到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抓好依法治村,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普法规划和每年的普法计划,年初有目标,年终有总结,将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工  作  情  况

二、多措并举,逐步深化民主建设。

我村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大力宣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充分利用会议,设立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法律图书阅览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把法治宣传融入便民服务的方方面面,零距离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深得村民的信赖。

三、创新发展,依托信息助推发展。

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解决村事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及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使得我村群众能安居乐业,依托手机微信、信息平台及党员、村民小组长搜集村情民意,对矛盾隐患做到提前介入,有效控制,果断处置,定期做好矛盾排查工作,确保矛盾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防微杜渐,激化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将我村民主法治工作推上新台阶。

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市(州)司法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市(州)民政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湖南省司法厅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湖南省民政厅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司法部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