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汨罗市民政局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四)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汨罗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会、计财股、社会事务股、慈善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婚登中心等工作服务机构。
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民政局2020年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汨罗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857.0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3559.93万元相比,减少702.84万元,减少5.18%,主要是因为机构划转,职能减弱,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85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57.0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85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6万元,占5.75%;项目支出12117.49万元,占94.25%。
2020年支出12857.09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7.09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3084.77万元,残疾人事业1033.3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87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57.0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3559.93万元相比,减少702.84万元,减少5.18%,主要是因为机构划转,职能减弱,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5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决算数13559.9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2.84万元,减少5.18%,主要是因为机构划转,职能减弱,项目支出减少,相应民政事业业务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57.094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7.09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3084.77万元,残疾人事业1033.3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87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2.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85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37%,其中: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519.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9.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办公楼、会议室等很多地方进行维修改造。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1314.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则包含本单位所有年初财政预算。
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3.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4、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单位经常性专项,导致差额偏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3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材料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的74.3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的74.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90人次,主要是执行公务接待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民政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0.65万元增加38.37 万元,增长38.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楼、会议室等很多地方进行维修改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开支无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2020年,市民政局主动站位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健全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乡风文明;积极深化乡村治理;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全力打造“五化”民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