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民政局   日期:2020-10-1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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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民发〔2020〕32号

 

 

汨罗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0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政办: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20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0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0日

 

2020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20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根据省委省政府《2020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湘民发〔2020〕1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年农村低保标准为4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25元。以上指标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7月30日前,按照考核任务要求将提标资金发放到位,并补发1-4月提标资金,确保全年低保标准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要求。

二、主要措施

(一)确定标准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根据资金测算,确定我市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一类对象标准为350元/人/月,二类对象标准为220元/人/月,三类对象标准为180元/人/月。

(二)规范对象认定。根据低保政策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不错不漏,精准认定对象。

(三)规范资金发放。认真组织提标资金发放。农村低保金从4月份起按月按新标准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6月30日前补发1-4月提标资金。

(四)严格考核办法

一是坚持按月报表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按月逐级上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于每月12日前将1至上月汇总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岳阳市民政局。上报的数据经市绩效办和统计局认定,并确保与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二是坚持纳入乡镇年终绩效考核目标。制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细则,结合年终市绩效考核要求,对各乡镇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量化计分,并根据计分结果排名,排名情况作为乡镇年底考核重要依据。

三、组织保障

成立汨罗市民政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组织保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明确工作责任,乡镇主体责任,乡镇民政办主要负责新增对象认定审核和享受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市民政部门负责督导,及时推进和督促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落实,协调财政部门支持,共同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督查农村低保资金规范发放,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