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基金会2018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民政局   日期:2019-03-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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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民发〔2019〕7号

汨罗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基金会

2018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

年度检查办法》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金会2018年度报

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基金会开展2018年度报

告和年度检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和年检对象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均须提交

2018年度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市基金会登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在网页中部的“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栏点击“基金会”,输入用户名(基金会全称)、密码(初始密码:66668888)及验证码,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电子文档。同时,基金会(含市州、县市区登记的基金会)还需登陆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

(http://222.240.178.46:6888/sorg/jsp/ext/som/login/login.jsp),输入用户名(基金会全称)和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选择菜单栏中“年检”业务,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二)送报送检。基金会网上填报后,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基金会印章,与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基金会直接报送)。

(三)年度检査。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登记机关于2019年5月31日前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送报送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2018年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一式一份,网上填报后A4纸双面打印)。

(二)2018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还需提交2018年基金会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四)附件。

四、抽查、专项检查

年检期间,登记机关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基金会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情形的,责令基金会进行整改,按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罚。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登记机关将依法子以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需按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湘财会(2012)6号)要求,选择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二)具备认定慈善组织条件的基金会需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并提交申请慈善组织认定的纸质材料。

(三)市社会组织登记机关要在2019年8月30日前,向县市区经同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确认后的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推荐名单。基金会应当进行税务登记,否则不再纳入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四)基金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含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布,未在“慈善中国平台”注册账号的基金会,需提交附件4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发273207877@qq.com)。

附件:1、基金会党建工作情况统计表

2、基金会基本信息统计表;

3、基金会参与精准扶贫情况统计表;

4、慈善中国平台账号注册信息表。

联系人:任凌    联系电话:0730-5239228

联系地址:汨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邮编:414400,邮箱:562732116@qq.com


汨罗市民政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