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
目前,我省已进入春季,天气回暖,但气温变化大,病原微生物繁殖迅速,容易发生传染性疾病或烈性人畜共患病,甚至造成疫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实验动物与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动物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和《关于加强教学示范中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HNPR-2013-04002,湘科动字〔2013〕5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动物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实验动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实验动物管理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实验动物生产和动物实验的安全。
二、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生物安全专业培训,提高实验动物从业者及学生的生物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情况,加强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场所的内、外环境管理,对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笼器具等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对设施外环境要采取有效的防野鼠、蚊、蝇等措施;严格按照《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的规定对实验动物尸体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查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过程,以及运输、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规范使用和监管。
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完善本单位实验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发生实验动物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并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或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省科技厅;发生人畜共患病疫情的,还应当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省科技厅动管办将随时依法对各单位的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2017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黄国祥
联系电话:0731-88988860
邮箱:huanggx@hnst.gov.cn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