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经2020年7月1日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省工信厅设立投诉平台,受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省内中小企业如有相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诉。
1、网上投诉:(http://www.smehn.cn/web/province/Breach/BreachIndex.aspx)
2、电话投诉:0731-88955419、0731-9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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