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联校,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今年湖南省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招收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为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7号)。
二、招生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
三、招生政策
(一)关于培养目标
1.本科层次初中、小学教师:为县以下农村初中、小学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初中、小学教师。
2.专科层次各类型小学教师: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能力,具备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小学语文、数学等多门课程教学的教师。
3.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为县以下农村幼儿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先进教育理念、良好人文和科学素养、扎实专业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一定教育研究能力的高素质教师。
4.专科层次各类型幼儿园教师: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前教育理论,具有较强学前教育实践技能和一定研究能力,在学前儿童语言、科学、音乐、美术教育等方面具有专长的教师。
5.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能力,具备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殊儿童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的教师。
(二)关于培养模式
1.本科层次各类型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2.专科层次各类型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三)关于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从2018年起,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试点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5%;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35%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3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3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四)关于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权利
1.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省级项目计划所需费用由省县两级财政承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费用由市州级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2. 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到县以下农村初中任教,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到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专科层次各类型小学教师回所定向的县(市、区)的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本、专科层次各类型幼儿园教师到县以下农村幼儿园任教,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到县以下农村特殊教育班、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定点的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
3.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五)关于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义务
1.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2.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3. 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5.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六)关于培养经费
根据项目计划来源,省级项目计划的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70%,县级财政承担30%。
(七)关于公费定向师范生履约情况的组织管理
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每年12月底前,各市州教育(体)局汇总本辖区内当年已办理违约处理手续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填写《××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四、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我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均为省级普通计划,共6个类型72个计划数。各类型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与计划数、培养学校等具体情况见附件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或调整招生计划。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见附件1。
六、招生录取程序
共12个环节,分别是:1.公布招生政策,2.个人自愿报名,3.毕业学校推荐,4.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5. 市州教育(体)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6.面试,7.计算考生总成绩,8.体检,9.签订协议,10.预录取,11.录取,12.入学。详见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市2018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为此,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吴朝霞同志任组长,任其文同志任副组长,高猛、钟小平、冯丁伟、唐峻等同志任成员,负责统筹和领导全市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教师教育股(809室),何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众欢、丰林松、龙志辉、吴旅兴、刘胜国、吴阳、江华等同志任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各初级中学名单已报教师教育股)。该负责人应当按要求呈报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面试记载表(附件4),并汇总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附件5)。报名资料上交时间为6月29日一天,其中:江南片为6月29日上午,江北片(含罗城、体校等单位)为6月29日下午。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是认真落实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教育体育局将通过中国汨罗网、微汨罗、汨罗时刻等媒体面向全市广泛宣传。各学校要根据实际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面向全体毕业生及其家长深入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政策(包括招生依据、原则、招生录取程序、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权利和义务等)、招生计划(包括计划种类、类型、专业、计划数及对象与条件等)、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确保毕业年级教师和学生及其家长人人知情,真正让他们入耳、入目、入心、入脑。
(三)加强工作协调。市教育体育局要及时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沟通衔接,并向我市各有关学校准确地传递相关信息。各学校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把握好工作节奏,按要求转发有关通知和提交相关材料,不推诿、不拖沓,确保有关信息能快捷地实现双向互通,确保全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按部就班进行。市教育体育局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本局基教部门妥善处理好高中招生与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之间的关系。
(四)加强契约管理。签订《协议书》是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市教育体育局和相关学校要切实做好取得培养资格的公费定向师范生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有关工作,使协议各方都清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能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五)加强纪律约束。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培养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保证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平稳试点,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面试、预录取、录取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考生,省里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核减相关市州、县市区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或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同时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为此,各学校要认真把好“初审推荐关”。市教育体育局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好“审核关”、“体检考生名单确定关”和“协议签订关”。各位考生及家长应当严肃、稳妥地处理好就读普高与公费定向师范生之间的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违规招生。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4日
附件1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条件等情况一览表
招生 类型 |
培养模式 |
招生计划 |
培养 学校 |
招生 对象 |
招生条件 |
服务 年限 |
招生 依据 |
||||
方式 |
学制 |
计划种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合计 |
||||||
1.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 |
二•四分段培养。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籍。毕业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成绩未达到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
6年 |
省级普通计划 |
地理科学 |
2 |
5 |
衡阳师范学院 |
具有汨罗户籍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扶贫限招持有《扶贫手册》的毕业生;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限招男生) |
1.年龄。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成绩。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其成绩在2000名以内(含2000名);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其成绩达合格标准。 3.身体。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4.思想。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按协议的约定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县以下农村与培养类型相对应的学校(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在农村幼儿园,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在农村特殊教育班、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定点的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不少于规定的服务年限(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5.其他条件。报考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扶贫的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扶贫办需盖章)。 |
6年 |
《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7号) |
音乐学 |
2 |
||||||||||
美术学 |
1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15 |
湖南文理学院 |
||||||||
化学 |
4 |
||||||||||
物理学 |
4 |
||||||||||
体育教育 |
3 |
||||||||||
生物科学 |
4 |
4 |
怀化学院 |
||||||||
2.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
音乐学 |
5 |
12 |
湖南文理学院 |
|||||||
体育教育 |
5 |
||||||||||
美术学 |
2 |
||||||||||
汉语言文学 |
8 |
26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9 |
||||||||||
英语 |
9 |
||||||||||
3.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 |
幼儿园教师 |
1 |
1 |
长沙师范学院 |
注:1.音体美专业计划,在汨罗市参加了音体美专业测试(含体育专业已具备免试资格)的学生中报名、录取。
2.湖南文理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物理、音乐学和体育教育专业,以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和英语专业,招生计划均大于3,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按照“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的政策,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5%。
附件1(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条件等情况一览表
招生 类型 |
培养模式 |
招生计划 |
培养学校 |
招生 对象 |
招生条件 |
服务 年限 |
招生依据 |
||||
方式 |
学制 |
计划种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合计 |
||||||
4.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扶贫 |
五年一贯制全科型综合培养 |
5年 |
省级普通计划 |
小学教师 |
3 |
3 |
长沙师范学院 |
具有汨罗户籍的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扶贫限招持有《扶贫手册》的毕业生;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限招男生) |
1.年龄。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成绩。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其成绩在2000名以内(含2000名);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其成绩达合格标准。 3.身体。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4.思想。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按协议的约定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县以下农村与培养类型相对应的学校(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在农村幼儿园,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在农村特殊教育班、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定点的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不少于规定的服务年限(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5.其他条件。报考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扶贫的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扶贫办需盖章)。 |
5年 |
《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7号) |
5.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 |
小学男教师 |
3 |
3 |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6.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 |
五年一贯制 |
特殊教育 教师 |
3 |
3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
附件2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1.公布招生政策 |
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学校和培养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本文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各市州的中考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根据本县市区的中考招生情况,确定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填写《2018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18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
2.个人自愿报名 |
⑴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
⑵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本文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
|
①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个专业(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10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简称“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不得将上述其余2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
注:音体美专业计划,在汨罗市参加了音体美专业测试(含体育专业已具备免试资格)的学生中报名、录取。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2.个人自愿报名 |
②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7个专业(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6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简称“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不得将上述其余2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7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
③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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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考生在提交《报名登记表》(含《面试记载表》,报考音体美专业志愿的考生需填此表)时,初中毕业学校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异地就读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县市区教育(体)局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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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业学校推荐 |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含面试记载表)和户口簿(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
注:音体美专业计划,在汨罗市参加了音体美专业测试(含体育专业已具备免试资格)的学生中报名、录取。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4.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
⑴审核。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以及异地就读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
⑵确定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中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专业(简称“音体美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工作中,报考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应参加面试选拔。县市区教育(体)局应依据以下工作程序,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分别确定各培养学校的面试考生名单,并将全部面试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通过县市区主要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体)局负责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不能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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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参与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符合省厅文件7-1-1-4的规定。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4.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
②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9-1的规定执行,下同),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前,如已确定的男、女面试考生比例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补充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补充男、女考生。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参与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符合前述有关规定。 |
⑶报送考生信息:在完成对初中毕业学校推荐的所有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的基础上,县市区教育(体)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以及确定的面试考生名单情况,填写《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并报送市州教育(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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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州教育(体)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 |
市州教育(体)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面试考生名单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州教育(体)局审定无误后,审定确认《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分培养学校,于7月11日前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同时将《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养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含电子文档),并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6.面试 |
考生依据面试考生名单参加相应培养学校的相关招生专业面试。面试以市州为单位,由各培养学校分别和有关市州教育(体)局共同组织实施。2018年,全省统一的面试时间为7月15日。面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市州教育(体)局商定后,由市州教育(体)局通知县市区教育(体)局,县市区教育(体)局再通知有关考生。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面试开始前,培养学校应将面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面试地点向考生张榜公布。面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市州教育(体)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州教育(体)局协助配合。 |
7.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
⑴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个专业(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报考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⑵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7个专业(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报考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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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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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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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不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县市区教育(体)局在市州教育(体)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培养学校在面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有关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通过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通知考生。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8.体检 |
Ⅰ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⑴本科层次初中教师:①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个专业,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非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非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参与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符合省厅文件7-1-1-4之规定。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8.体检 |
Ⅰ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⑴本科层次初中教师:①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首先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参与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符合省厅文件7-1-1-4之规定。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8.体检 |
Ⅰ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⑴本科层次初中教师,②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个专业,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非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非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前,如已确定的男、女考生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递补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递补男、女考生。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参与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符合省厅文件7-1-1-4之规定。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8.体检 |
Ⅰ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⑴本科层次初中教师,②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首先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前,如已确定的男、女考生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递补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递补男、女考生。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参与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符合省厅文件7-1-1-4之规定。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8.体检 |
Ⅰ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⑵本科层次小学教师,①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7个专业,参照本科层次初中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参照本科层次初中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②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7个专业,参照本科层次初中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参照本科层次初中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 |
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⑶专科层次小学教师:①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②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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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⑷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8.体检 |
Ⅰ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⑸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
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⑹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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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体检。县市区教育(体)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9.签订协议 |
县市区教育(体)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普通计划考生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普通计划)》(一式4份);乡镇任教计划考生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乡镇任教计划)》(一式4份);民族乡计划考生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民族乡计划)》(一式4份)。挂靠培养的,普通计划考生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普通计划)》(一式5份);乡镇任教计划考生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乡镇任教计划)》(一式5份);民族乡计划考生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民族乡计划)》(一式5份)。上述六种协议书以下统称《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时,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完成后,县市区教育(体)局将《2018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控制分数线(等第)及相关情况汇总表》、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的户口簿(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统一报送市州教育(体)局。 |
10.预录取 |
市州教育(体)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汇总各县市区的《2018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18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填写《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一)》、《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二)》、《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三)》、《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四)》、《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五)》、《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六)》、《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于7月26—27日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 |
附件2(续)
汨罗市2018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11.录取 |
培养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8月15日前,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厅,经我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
12.入学 |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汇总本校未报到新生情况,填写《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未报到新生名册》,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
附件3
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
考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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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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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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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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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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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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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县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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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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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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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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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cm)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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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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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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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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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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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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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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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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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姓 名 |
称谓 |
政治面貌 |
职 业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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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成绩 |
总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加分后 总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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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志愿 |
项目计划来源 |
省级普通计划汨罗 |
培养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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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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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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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学校 |
汨罗市培养计划无挂靠学校,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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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接 志 愿 |
服 从 志 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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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招生专业: |
备注
1.音体美专业计划,在汨罗市参加了音体美专业测试(含体育专业已具备面试资格)的学生中报名、录取。
2.培养类型:请在“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扶贫、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中选择一类。
3.培养层次:即与培养类型相对应的“本科层次”或“专科层次”。
4.培养学校:即与培养类型相对应的招生学校,且限填一所。
在校获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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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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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成绩总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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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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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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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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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育(体) 局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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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州 教育(体) 局预录取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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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学校 录取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培养学校 录取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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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审核备案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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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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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请务必双面印制。②中考成绩中所列科目口径与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
附件4
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
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
市州名称:(公章) 面试专业: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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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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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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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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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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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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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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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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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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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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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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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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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cm |
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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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内容 |
测试成绩 |
测试人员 |
测试组长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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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相关基本信息栏目由考生本人用钢笔填写。
2.本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地市州教育(体)局公章。
3.报考音体美专业志愿的考生需填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