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15-06-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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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法治建设

“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

201562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汨罗市委法治汨罗建设领导小组汨法治发送[2015]2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当前全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真抓实干,增强全局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提升全局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加速推进,为建设平安汨罗、和谐汨罗贡献力量。

二、整治重点

紧紧围绕决策公开,整治决策不民主、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围绕政务公开,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围绕办事公开,整治服务群众不文明、不热情、不周全的问题;围绕司法公开,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以及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存在其他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专项整治活动。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小组阶段:(20156月上旬)。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冯勇刚任组长,任志文任常务副组长,廖秋葆、湛秋果、周志春、黄吉芳、胡伟云、唐甘林、彭自明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狄佳任办公室主任。

2、自查阶段:(6月上旬—中旬)。按照“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内容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发现或查找出来的问题,对本人本岗位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

3、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9月底)。根据整改通知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分析问题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长效机制。

4、总结阶段:(10-12月)。认真总结专项活动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写出书面总结,于 12 10 前报送至专项活动办

四、有关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所有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这次专项活动抓好抓出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查找并整改本岗位突出问题的同时,精心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这次专项活动成为上下“一盘棋”的统一活动、系统工程。

2、找准突出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掩饰存在的问题, 不含糊整改的措施,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出发,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执法高度考虑,通过发动群众、召开各类会议、下发征求意见表、网络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查找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准,整改方案抓得实。

3、营造宣传氛围。要从本单位长远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敢于亮剑整改,敢于公之于众,借助专项活动整治的东风,把各项方针政策向人民宣传好,切实规范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确保沿着法治的轨道良性运行。

4、建立长效机制。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注重积累经验,对问题整改到位并已通过验收的,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整章建制,不断完善丰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