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在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岳突环改办函(2021)8号和市“洞庭清波”办下发的任务清单中,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中第50项所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反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二、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接到通知后,我市迅速行动、认真组织摸底核查。成立了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整改部署会议,将问题清单压实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先后6次集中学习和培训,并对学习和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整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和培训,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
(二)达成情况。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整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我局先后6次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和培训,并对学习和培训内容进行考核;
四、后段工作安排
(一)继续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和培训,并对学习和培训内容进行考核
(二)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整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人:刘宁 ,联系电话:15115057555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