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汨罗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负责的总磷偏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东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任务依然繁重。2020年1-8月,岳阳楼、洞庭湖出口、鹿角、东洞庭湖、横岭湖、虞公庙、扁山、南湖等断面水质超Ⅲ类标准,主要是总磷超标;华容县、岳阳县、湘阴县部分断面水质同比出现下降;华容县、岳阳县地表水考核断面全省排名靠后。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加强国、省控断面水质稳控和水质监测工作。2021年,我市多次召开全市水生态环境水质稳控工作调度会和推进会,制定了《汨罗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将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压实到各镇和相关市直部门,设立了《水环境特护期乡镇监测断面“断面长”》,在全市38个断面设立断面长,并由监测断面所在区域行政一把手担任,履行断面长的职责,同时委托监测机构对各断面进行加密监测,建立部门联动预警研判机制。(2)进一步厘清责任,实施靶向整治,根据岳阳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将聘请有资质的三方监测公司,开展特护期加密监测。特护期内,对每个乡镇断面实施监测,重点区域每周监测一次,用数据说话,全面找出污水来源,找准责任主体,定向实施监督问责。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我市国、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三类断面比例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例达到100%,未发生重金属超标排放现象,也未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环境隐患。
四、后段工作安排
(1)落实水质控制断面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枯水期应急等管控措施。(2)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管理、生活污水截污处理、农业面源持续削减、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等长效治理工作。(3)建立国控水质断面和其他重点水质断面施行断面长负责制,健全考核机制,压实主体、监督等各方责任。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人:刘宁,联系电话:15115057555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