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汨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岳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汨罗市人民政府2023年汨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5242830。(地址: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幢政务大楼三楼312室)。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强化基础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做好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政府会议、政府公报的发布工作,共发布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7次,政府公报4期。二是开设新专题。新开设“打好发展六仗工作”、“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汨罗市阳光信访大厅”等专题,共发布信息388条,全面展示我市打好“发展六仗”及“湘易办”开展的重点和亮点工作。三是做好政策解读。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出台后,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共发布解读材料146篇。四是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月活动。积极开展了“守护好一江碧水”、“脱贫攻坚十周年”政务公开主题月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推行依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全年各级各部门完成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4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文件公开属性随文件同步审签,落实到文件制发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坚持权威渠道、先审后发,从源头上把控信息内容质量,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2023年全市制发规范性文件14件,失效10件,沿用有效6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有7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全市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做好集约化平台及统一资源库建设。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为了更好地服务老年群体,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注重适老化改造。我们针对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优化政务公开模式和板块设置,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的信息服务。全市11家单位12个政务新媒体共同参与的重要信息联动传播矩阵,发布党中央、国务院等重要信息共1155条,实现重要政务信息全市响应、协同联动、整体发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对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平台系统操作等方面开展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建立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在线检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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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法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4 |
10 |
6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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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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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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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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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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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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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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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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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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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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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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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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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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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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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9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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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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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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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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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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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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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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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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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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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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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政府信息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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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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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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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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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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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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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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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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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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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2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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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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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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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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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敏感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不够多样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积极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利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